写给佳琳妹妹
2008-05-07 05:48:07.0
佳琳妹:
     自2003年一别,时间已走过了5年,一直都没与你联系,但并非意味着我就忘了你这个妹妹,我想你也不会忘记我这个哥哥,同时我也知道你为哥承受了不小的压力,对吧?因为你借给我的上万元钱之事,肯定没少被你家里人斥责,但,你一次都没去我家里问我讨要。尽管我这5年来一直都在外,但跟家里的父母联系的时候已知这点。我真的很感激妹妹你的宽容跟信守承诺:那年你曾说过“无论发生什么,除非我自己把钱拿给你,否则你都不会主动问我追要。”的确,你做到了。
     还记得5年前也是在这样一个春天、在“名典咖啡语茶”的那个夜晚吗?那是自2002.09.27(我所说的“耻辱之夜”)后,第一个仍陪我坐在一起喝咖啡的人就是妹妹你!这5年来,无论身在何处,我都未曾忘记那晚我们所交谈的、你给予我的鼓励与支持、以及我给你的承诺:就是将来有一天为你盖一座你所期望拥有的敬老院,那是你的一个梦想、一种事业,我知道。所以这些年来,我一直都不忘两件事:还债复仇、为你盖那所敬老院-----在我的身上有三样东西一直陪伴我:一块手表,这是为了时刻提醒我注意时光的短暂,抓紧时间努力;一枚戴于左手食指上的银质戒指(我曰之“仇戒”),时刻在提醒着我不要忘记2002.09.27那个夜晚带给自己的耻辱;还有就是挂于项颈的那块你送给我的玉佩,这挂玉不仅仅象征着你带给我的好运,更意味着我对妹妹你许下的诺言。在外面的这些年,无论做什么,受过累、挨过气,饿过肚子,但我能写在这里告诉妹妹你:我从不曾放弃!我在努力,为实现“名典时刻”!
      妹妹,当你看到这封信件的时候,应该是过了相当一些日子,但无论什么时候,我会争取早日做成事情后,再跟你一起坐在醇香的咖啡厅去诉说这些年的经历,我相信到那天,我们会很惬意,因为,时间的长短,都未曾改变你我兄妹的情谊,这份感情就值得今生永远珍惜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哥:得乐(DeLe) 2008.04.26 午夜 于 百色田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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